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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关于明确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后审工作流程的通知(湖建发[2011]127号)
发布时间:2018-06-30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关于明确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后审工作流程的通知

湖建发[2011]127

 

  

各县(区)建设局,各县(区)招投标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116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明晰工作流程、保障实施效果,就湖州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后审工作流程中涉及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招标申请

  1、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招标申请时,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为招标人)须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为招投标监督机构),提交工程项目招标申请表、项目批准文件、 初步设计概算批准文件、规划、用地许可文件、资金落实证明、招标委托代理合同、施工图出图证明等有关资料。

  2、招标人应在第一次办理工程项目招标申请时,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案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并按发包方案进行招标。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

  1、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前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含PDF格式施工图)送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应当载明资格审查条件。

  3、资格审查条件的设置应符合《办法》第十四条、《办法》附件3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

  4、招标人确定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时间,自招标文件备案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三、招标公告发布

  1、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后,招标人应即时将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2、招标人应对发布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含施工图)

  招标文件、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设置在招标公告附件中,潜在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等。

五、工程量清单备案和电子招标光盘发售

  1、工程量清单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后,由招标人刻录成电子招标光盘交湖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采取无记名形式统一发售,发售时间及地点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上“投标答疑下载”区公布。

  2、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备案。

  3、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招标控制价备案(备查)

  招标控制价经有关机构备案(备查)后,于投标截止日前7日在“投标答疑下载”区公布。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八、招标答疑(以及其它补充招标文件)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召开答疑会。

  2、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和招标人发布招标答疑的具体时间。

  3、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至时间前以匿名的方式在“投标答疑下载”区递交。超过截止时间或有署名的疑问,招标人将不予解答。

  4、招标人须对提疑截止时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疑问进行解答。招标答疑应于发布之日前由招标人送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经备案同意后,即在“投标答疑下载”区公布。

  5、招标人的其它补充招标文件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后,与招标答疑一并公布。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开标前将所投标项的每笔保证金用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到指定账户,并将缴款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因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可能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根据《湖州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湖招管委〔20062号),投标保证金由湖州市招投标中心代收,投标人持缴款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柜领取相关收据。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不予接收。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含标准格式的电子投标光盘)

  2、招标人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公告上的数额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对拒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招标人负责向投标人出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

十一、开标

  1、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2、开标顺序:资格文件     商务标      信誉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有信誉标)。

  3、由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获得通过后进行商务标评审,最后对信誉标进行评审。

  4、招标人对《办法》附件3第六条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款资格审查内容,和《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以及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湖备案资格的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的辅助依据之一。

招标人对其提交的书面核对结果负责。

  5、投标人须持有效交易席位证参加开标会议。

  6、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携《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及《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7、开标时投标人的报名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携带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等,由招标人负责验证其身份。身份验证不符或不到场的,招标人应当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

十二、评标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在湖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通过语音通知系统随机抽取。

  2、进入评标室后,招标人及评标专家应佩戴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提供的工作证,手机应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

  3、开标后的标书保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负责提供场所及相应的设备。

  4、招标人凭操作上岗证在评标前须做好投标人电子光盘数据导入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在评标时做好计算机辅助评标清标操作,将清标成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商务标评审辅助依据。

  5、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及时将标书带出评标现场,负责保管和保密工作,并即时将评标报告(复印件)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副本留存招投标监督机构。

十三、评标报告、中标公示

  招标人编写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后,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上对得分排名第一至第三的投标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十四、发放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属市重点建设项目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到湖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招投标工作廉政监察组进行廉洁谈话和签订廉洁承诺书。

十五、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将订立的书面合同送交湖州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公室备案。

 

O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资格后审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图

附件:
11025-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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